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曾因詐騙800餘萬被判無期徒刑的女子王洪蕊,近日又被帶到市二中院受審。這一次,她被指控詐騙660萬,並涉嫌重婚罪。患病的王洪蕊受審時顯得很不耐煩。
  王洪蕊現年44歲,山東省人,大學文化。2013年8月6日,她因詐騙罪被市二中院判處無期徒刑。2014年7月1日,服刑期間的她被髮現有漏罪,被押回再審。
  檢方指控,王洪蕊於2009年至2011年間,以低價購買汽車為由騙過4人660餘萬元。此外,王洪蕊於2007年間,以王艷的名字與薛某在上海市登記結婚。在婚姻存續期間,她於2008年間,以上官瑞雪的名字又與肖某在北京市登記結婚。檢方認為,應以詐騙罪、重婚罪追究王洪蕊的刑事責任。
  王洪蕊穿著病號服出庭,進門就開始喊自己身體不好。經法官勸導,她稍微平靜了些,稱指控全部屬實。當公訴人詢問案情時,她顯得非常煩躁,提高嗓門說:“你就別問我了,現在我認,什麼都認。對也好,錯也好,我都認。我就想早點了結,現在得這個病比判刑都難受。”
  公訴人出具的被害人證言稱,王洪蕊虛構自己是車行的股東,謊稱能幫忙買便宜車。為了獲取買車人信任,王洪蕊會讓對方提走幾輛便宜車,之後就只收錢不交車了。
  對於重婚,王洪蕊還是辯解了幾句。她說自己用王艷的名字和薛某結婚後,因為寫著王艷的身份證被註銷,她沒法離婚。薛某說會登報公示兩人已離婚,她就信了。隨後她才和肖某登記結婚,後來也離了。
  據這兩名男子稱,他們不知道王洪蕊重婚。王洪蕊結婚前曾虛構自己是大學老師,父母是高官,都在國外。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漏罪再受審女犯顯得“不耐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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