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樂
  美國當地時間9月19日,備受矚目的中國電商巨頭阿裡巴巴集團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正式掛牌交易。以92.7美元的開盤價計算,總股本24.66億股的阿裡巴巴市值達到2285億美元,在創下美股有史以來最大IPO(首次公開募股)記錄的同時,也一舉成為全球第二、中國第一大互聯網公司。在人們津津樂道於阿裡巴巴的成功之道與光明未來時,這家在中國本土成長起來的公司上市後將受到怎樣的監管同樣值得關註。
  信息披露首當其衝
  阿裡巴巴在正式掛牌交易前曾轉戰於美國數個城市進行路演。此舉除了起到向投資者推廣、宣傳的作用,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滿足信息披露要求。實際上,信息披露並非僅僅針對已經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從決定在美國上市那一刻起,任何公司都要做好面對嚴格信息披露要求的準備。
  美國證券監管一直以歷史悠久與嚴格著稱。早在20世紀初,美國國會就分別通過了《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並於1934年設立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開始對證券市場實行全面監管。
  繼《1933年證券法》將信息披露制度確立為美國證券法律的基石之後,隨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進一步將其完善並細化為公開原則,SEC則負責公開原則的監督實施。《2000年公平披露規則》將信息披露中的選擇性信息披露加以限制,進一步強調信息披露的公開性。
  自《2002年上市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薩班斯法案》)生效以來,美國上市企業無不積極完善自身公司治理結構以及信息披露體制以應對該法案的挑戰。同時,法案在頒佈時並未提出具體的適用豁免。這意味著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包括美國以外的公司,都必須遵守該法案,阿裡巴巴自然也不例外。
  上市公司如果不能達到法案要求,其所受限制將視違規情況而定,輕則股價下跌,重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以及從股市上摘牌,陷入集團訴訟等艱難境地。中國企業面臨《薩班斯法案》最大的挑戰便是法案中公認最嚴苛、最複雜、執行成本最高的404條款。該條款規定,在美上市企業必須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監督五個部分。內部控制活動的記錄不僅要細化到諸如產品付款時間之類的細節,而且對重大缺陷都必須予以披露。
  誠如阿裡巴巴集團創始人、董事局主席馬雲所言,此次上市交易融到的不是錢,而是客戶及投資者的信任。回報這種信任不僅需要公司業績,更需要經營過程中及時、完整、有效的信息披露。
  投資者利益受重視
  如果說信息披露是從監管者的角度對上市公司提出的要求,那麼對投資者利益保護的強調則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對上市公司提出的要求。美國證券法中有一系列重視投資者利益保護的舉措。
  例如,針對內幕交易,SEC擁有高效運作機制,在案件尚在發酵期就施以重罰。美國監管機構對內幕交易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處罰可達10萬至250萬美元不等。並且,SEC認定內幕交易的方法是“辯方舉證”,即“舉證責任倒置”。如果被告(上市公司)不能自證清白,就將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鑒於投資者相對於上市公司的弱勢地位,美國證券法規定了證券集團訴訟制度。當投資者認為自己以及與自己相同地位的投資者的權利受到損害時,可以要求法院以證券集團訴訟的形式受理案件。證券集團訴訟不僅是投資者獲得司法救濟的一項法定權利,更是一種對違法上市公司進行威懾的私人執法工具。儘管集團訴訟制度因可能被濫用一直伴有爭議,但其仍然是美國證券法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必要途徑。
  此外,2007年的次貸危機催生了美國曆史上最嚴厲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金融改革與投資者保護法案》),該法案將包括證券市場投資者在內的金融消費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為落實這一目標,美國特別建立了投資者咨詢委員會、投資者利益代表人辦公室、申訴專員等相關機構並出台強化SEC調查權等相關規則。
  該法案從硬件、軟件兩方面入手,就投資者保護與證券監管的完善作了既有框架性特點又有可操作性內容的規定。從動態司法角度來看,法案使監管者、金融消費者、金融機構的聯繫大大加強。投資者通過投資者利益代表人、申訴專員來深度影響SEC的監管行為,SEC通過更高的義務要求而使經紀人、經銷商、投資顧問盡可能為投資者利益著想。
  嚴格監管倒逼發展
  面對監管機構的嚴苛要求和投資者利益保障的完善機制,作為一家非美國本土公司,阿裡巴巴要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儘管如此,從長遠來看,對於一家放眼全球的現代企業,嚴格的監管環境何嘗不是阿裡巴巴成長所需要的土壤。
  SEC的政府監管和NYSE的自律監管對公司的治理要求可以促使阿裡巴巴提升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透明度,有利於公司經營的規範化。投資者的“吹毛求疵”能夠強化阿裡巴巴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而集團訴訟制度又像始終懸在阿裡巴巴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促使公司營運有序、穩定、健康。
  因此,除了獲得巨額資金支持,提升公司品牌價值等顯性優勢外,阿裡巴巴在美上市的意義更在於未來在美國資本監管環境中的發展。阿裡巴巴不是第一家,也不會是最後一家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但卻是目前國際資本市場最引人註目的中國公司。其在美國資本市場的生長軌跡將為未來更多走出去的中國企業提供範本和經驗。從這個意義上講,更強的監管要求對阿裡巴巴是挑戰,更是機遇。
  (作者單位: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原標題:阿裡巴巴上市將面臨更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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