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上,政府部門除了增加編製外,最主要的是讓諸如市容協管員這類的角色,在觀念上從管理者轉變為服務者。如果管理者能夠設身處地地去理解這些小攤販的行為,黨委、政府、街道一起聯動,用最善意的方式去服務這些來自基層、從事最原始職業的平民百姓,也有可能收到一定的效果。”
  ——中國社科院法學專家陳春龍
  近幾年,市容協管員違規執法的事件時有發生。中國社科院法學專家陳春龍對此認為,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不細緻,以及一些政府的管理失職,也是此類現象頻現的原因。即便是用臨時工作為衝突事件的擋箭牌,最後需要反思的還是政府。
  “我們願意相信人性,本案的處理建立在對法律和人性的尊重之上,不是讓經濟原因成為犯罪的藉口,更不是鼓勵和放縱弒親行為。該案有別於其他惡性殺人案,不能因楊秀一時衝動而否定其三年來對母親的不離不棄,且楊秀有犯罪中止和自首的法定從輕、減輕情節。”
  ——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旭岑
  用菜刀將常年癱瘓在床的母親砍傷,後用剃鬚刀自殺,所幸母子二人僅受輕傷。近日,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宣佈,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楊秀(化名)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並依法對其進行檢察訓誡。該案的主訴檢察官張旭岑近日在與網友交流時說,法律之美不在於懲罰,而在於輓救。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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